缙教办〔2010〕34号
缙云县教育局关于印发《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
<浙江省义务教育条例>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属学校、乡镇中心学校、初中、小学、幼儿园:
现将《缙云县教育局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浙江省义务教育条例〉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缙云县教育局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浙江省义务教育条例》工作方案
二○一○年三月五日
附:
缙云县教育局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
《浙江省义务教育条例》工作方案
《浙江省义务教育条例 》 修订草案(以下简称 《 条例 》 )己于 2009 年11月 27 日经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 2010年 3 月 1 日起施行。为深入做好 《 条例 》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立足现阶段我县义务教育改革发展的实际,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通过认真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条例》,全面贯彻落实省市有关教育会议精神和《丽水市人民政府关于高标准高质量推进十五年教育的若干意见》,推进我县义务教育均衡优质发展,努力提高人民群众对教育事业的满意度。
二、学习宣传的重点内容
在学习宣传条例的过程中,要重点宣传和把握以下内容:一是修订条例的重大意义和必要性;二是1995年《浙江省九年制义务教育条例 》修订以来,特别是近些年来,我县义务教育事业取得的历史性成就;三是条例的立法依据、指导思想、墓本原则及有关政策;四是《条例》规定的政府、学校、校长、教师、家庭、父母、适龄儿童少年以及其他社会组织和个人在义务教育实施中的权利、义务与责任。
三、学习宣传《条例》工作计划
1.各学校务必结合《浙江省教育厅关于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 浙江省义务教育条例》的通知》(浙教法〔2009〕199号)和本通知要求,并制定好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条例》的工作方案认真贯彻落实。
2.提请县政府法制办将《条例》的学习宣传,作为缙云县“五五普法规划”新的重要内容纳入今后两年的工作计划,按普法工作要求认真组织面向政府、社会、学校各个层面的学习宣传。
3.通过局中心组理论学习会、局机关干部大会等形式组织局机关全体干部认真学习宣传《条例》,进一步提高教育行政干部对《义务教育法》和《条例》的认识水平。
4.把《条例》作为2010 年“缙云县青少年法制教育宣传月”活动的重要内容,由各校组织广大师生认真学习,在此基础上开展《条例》学习体会征文比赛和知识竞赛活动。
5.组织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校长进行专题学习培训,并对校长进行《条例》知识考试,使其完整、准确地理解条例的重要意义和各项制度,牢固树立依法治教的观念,提高贯彻实施条例的自觉性。
6.通过悬挂横幅,在缙云电视台、《 今日缙云》 等本地媒体上开专栏、专版解读《条例》相关内容,在缙云教育网上开设《条例》学习专题等进行广泛宣传。各校也要充分发挥黑板报、宣传窗、校园网等有效途径,大力宣传《条例》。
7.布置各中小学在开学初把学习《条例》作为理论学习的主要内容,安排全体教师集中时间组织学习。校级领导要带头学习,同时要采用座谈会、专题报告会等形式,组织广大干部、教师开展学习教育活动,找准学习贯彻《条例》 与广大教职工和学生的结合点,把学习贯彻《条例》融入到教职工和学生的工作、学习和生活中。
8.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通过家访、家长会、家长学校,以及组织师生进社区、农村宣传《条例 》,使广大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社会人员了解相关的权利与义务,了解我省义务教育发展取得的成就和进一步发展所提出的政策措施规定,为《条例》的贯彻实施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四、认真做好 《 条例 》 贯彻实施工作
贯彻实施《条例》,关键是要将《条例》的各项规定真正落到实处。各中小学要根据《条例》要求,扎实做好各项工作。严格执行义务教育办学规范,依法办学;进一步加强校舍安全检查,确保师生生命安全;积极探索保障弱势群体依法接受义务教育的有效途径,进一步完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家庭经济困难子女、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助学机制,确保各类少年儿童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扎实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切实重视农村教育,着力提高农村学校办学水平。
农村教育是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实现教育公平的重点和难点,是提升区域教育发展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的重点和难点。我们将把发展农村教育摆在突出的位置。根据“在管理体制机制上有突破,在教育教学模式改革上有突破,在学校管理规范建设上有突破”的目标,制定好我县《关于进一步推进教育均衡发展实施意见》。围绕推进城乡之间教育均衡发展的要求,主要抓好以下工作:
1.开展农村学校小班化教育试点及推广工作,充分发挥资源优势,提高农村学校教育教学质量。
2.实施城乡教育联盟的实践经验总结和推广工作,逐步实现城乡之间教师资源、管理资源、文化资源的合理流动,提升农村教育发展水平。大力开展教育集团化发展改革试点工作。
3.继续实施“农村教师领雁工程”、“农村教育振兴行动计划”,切实提高农村教师的整体素质。
4.开展促进县域内区域之间均衡发展、特色发展的实践探索,研究政策和制度,加快均衡发展的进程。
5.深化农村寄宿制学校管理规范研究,认真总结与推广先进经验,全面提升农村学校办学水平。
6.加快提升农村学校信息化水平,切实加强对信息化教学设施使用情况的指导与评估,提高教育的投入效益。
7.继续实施“校安工程”、爱心营养餐工程和扶贫助困工程,切实解决农村学生学习、生活的后顾之忧。
各学校要通过各种有效途径和方法,切实将《 条例》学习、宣传到位,贯彻、落实到位。县教育局将适时开展对条例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的督查工作,督促开展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各学校要及时总结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并及时做好信息报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