缙教工〔2009〕14号
中国教育工会缙云县委员会
转发缙云县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缙云
县司法局 缙云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关于举办“法制摄影大奖赛”活动的通知
各县属学校(单位)工会、乡镇教育工会:
现将缙云县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缙云县司法局、缙云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关于举办“法制摄影大奖赛”活动的通知》(缙普[2009]4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教育系统举办教职工“法制摄影比赛”活动的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参赛对象
全县各级各类学校、教育行政和教育研究单位的摄影团体和摄影爱好者。
二、参赛内容:
用摄影手段来反映本县、本系统在法制宣传工作进机关、进单位、进学校、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的精神风貌。凡在依法治校、依法执教、构建和谐校园,依法行政、执法为民、新农村建设等活动中与法制宣传、普法教育有关的内容均可参赛。
三、作品要求:
作品要求为10英寸照片(接片总长不超过24英寸),数码相机拍摄的作品也请制作成10英寸照片。凡超规格的作品取消评奖资格。所有来稿不得经电脑修改和合成。不装裱,每幅照片背面请用正楷写清楚标题、作者姓名(请勿使用化名、笔名),通讯地址及联系电话。主办单位拥有获奖作品的使用权,作品中涉及名誉权、肖像权和著作权等法律责任均由作者自负。
四、参赛办法:
本次教职工“法制摄影比赛”由各县属学校工会、乡镇教育工会以学校、乡镇为单位做好组织发动工作。参赛教职工要准备好参赛作品一式二份,一份由本人直接送寄县教育工会(地址:本县五云镇槐花街52号,邮编321400,联系电话:3123373),
参加本系统“法制摄影”比赛。
另一份由教职工本人按照缙普[2009]4号文件(见附件)中规定的参赛要求,直接送寄县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司法局办公楼二楼,地址:本县五云镇寺后街10号,邮编321400,联系电话:3122752,3144252),参加全县各行各业“法制摄影”大奖赛。
五、设奖数额:
本系统本次“法制摄影比赛”活动,根据教职工参赛情况设一、二、三等奖和鼓励奖各若干名。
六、送寄时间:
参赛作品必须于2009年9月30日前,分别送寄县教育工会办公室、县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邮寄以邮戳为准)。
附件:缙云县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缙云县司法局、缙云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关于举办“法制摄影大奖赛”活动的通知
二○○九年六月十五日
文 件
缙云县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缙 云 县 司 法 局
缙 云 县 文 学 艺 术 界 联 合 会
缙普〔2009〕4号
关于举办“法制摄影大奖赛”活动的
通 知
各乡镇、县属各单位、社会团体:
为深入落实“五五”普法规划,配合“12.4”全国法制
宣传日的宣传活动,普及法律知识,提高全民法律素质。做
到依法行政,执法为民。决定举办“法制摄影大奖赛”。现
将比赛的具体情况通知如下;
一、征稿内容:用摄影手段来反映本县在法制宣传工作
进机关、进单位、进学校、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的精神
风貌。凡在依法行政、执法为民、新农村建设等活动中与法
文件制宣传、普法教育有关的内容均可参赛。
二、征稿对象:县内各部门、各单位的摄影团体和摄影
爱好者。
三、作品要求:作品要求为10英寸照片(接片总长不超
过24英寸),数码相机拍摄的作品也请制作成10英寸照片。
凡超规格的作品取消评奖资格。所有来稿不得经电脑修改和
合成。不装裱,每幅照片背面请用正楷写清楚标题、作者姓
名(请勿使用化名、笔名),通讯地址及联系电话。主办单
位拥有获奖作品的使用权,作品中涉及名誉权、肖像权和著
作权等法律责任均由作者自负。
四、来稿请寄:县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司
法局办公楼二楼)地址:本县五云镇寺后街10号,邮编321400
联系电话:3122752,3144252。
五、截稿日期:2009年9月30日(按邮戳为准)。
六、评选办法:由主办单位邀请相关部门组成评委会,以
公开、公平的原则进行操作。
七、奖项设置:
1、一等奖2名:各奖价值1000元礼品
2、二等奖6名:各奖价值500元礼品
3、三等奖12名:各奖价值200元礼品
4、纪念奖若干名:各奖价值100元纪念品一份
5、
缙云县司法局 缙云县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缙云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二00九年六月三日
主题词:法制 摄影 大奖赛 活动 通知
抄送:县委办 县府办 市司法局 市普法办 市文联
缙云县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共印270份)
主题词:教职工 法制摄影 比赛 通知 缙云县教育工会 抄送:市教育工会,县总工会,县教育局党委。